“道咸宦海見聞錄”作者張集馨江蘇儀征人,生於嘉慶5年(1800)卒於光緒4年(1878)。1829年中進士,1836年至1865年之間在山西、福建、陝西、四川、甘肅、河南、直隸、江西等省擔任過中層以上的官員。這本書原本是張集馨的自訂年譜,裡面記錄了作者由一歲到六十一歲的經歷,因為內容披露許多宦海黑幕,所以後人為它加上了“道咸宦海見聞錄” 的書名。
書裡記錄了不少作者審理的大小案件,婆媳一言不合,就將對方勒斃,似乎是非常稀鬆平常之事。家人爭產,互殺互砍,等鬧上官府,錢多的一方,靠賄絡州縣,置另一方於死地,這種事件也不斷上演。這些真人真事誇張荒誕的程度,簡直可以拿來當連續劇劇本。
道光28年,作者在四川當按察使(掌一省之訴訟),他記錄了一樁叔嫂通姦案。葉某與其嫂黃氏通姦,黃氏的媳婦一日與婆婆爭吵時脫口罵其“無倫理”,黃氏遂與葉某將媳婦歐勒致死,接著把犯案現場佈成自殺狀。媳婦母家看破實情,赴官首告,縣官拖延多日,屍體已經腐爛。到下一任縣官時,又誣妄黃氏丈夫(葉某的大哥)知情,“擰耳壓杠,斃於堂下”。葉家族人上控,知府認為姦情不確,將案件推向省方審理。葉某僱用訟師幫他打官司,還在衙門裡安插親人以為內應(貼寫書吏)。張集馨查出實情後,將訟師與貼書關押,又要黃氏與僱工對質,黃氏遂說出真相。但葉某每次提堂都只閉目誦經,企圖拖延。張集馨教辦理該案的委員另闢一室,專與葉某大談佛經,又賞素食,如此相處多日,葉某終於供出詳情。“因拖延數年有意逃罪,奏請即行處決,原審各官降罰有差。"連心理戰都使出來了,好厲害!!不過,我很好奇的是,"原審各官"究竟受到什麼樣的處罰?黃氏葉某殺人償命,但誣妄並害死黃氏丈夫的縣官是不是頂多調職或降職就算了事?還是像下面那個事件一樣,縣官提早退休,一切當沒事發生過?!
另一單曲折離奇的案件,是姑嫂二人被控殺兄(夫),根據原來的控辭,死者蔣某罹患癆病,其妻胡氏(18歲)謀夫死後可改嫁,其妹(17歲)謀兄死嫂嫁可繼家產,所以聯手殺人,並將事發現場妝點成被盜狀。張認為案情可疑,要求將全案人證解省親審。查清後,發現真相是蔣家半夜遭盜,衣服棉被俱被盜去,蔣某一嚇之下,病發身亡。鄰居雖聽盜聲,卻並未出來救助。隔日報官,縣令因當時四川緝盜甚嚴,怕盜劫真相會影響自己業績,所以授意補役,誣陷胡氏姑嫂謀命。雖然屍體上的傷痕和凶器都是無中生有,姑嫂二人受過刑求只能認供。之後真相大白,(作者與仵作的對話猶如清代版CSI,很精彩)姑嫂二人獲得釋放,但栽贓嫁禍的縣令、捕役竟無一人受罰,作者忍不住嘆道:“徐縣令不過因為盜案處分,忍心害理,陷人凌遲重罪,存心尚可問乎?州縣萬不可靠,臬司(按察使)真不易為也!”怎麼陷人家於凌遲之罪,竟然像家常便飯,還好意思到處請託,設法脫罪?阿貓忍不住懷疑,"道德淪喪"這四個字是一種誤導,"道德"這東西從來都是一種想像,是拿來騙傻子的!讀聖賢書,所為何事?當然是升官發財,藉“正當暴力”獲取最大的私人利益。
我們常常聽人喟嘆:世風日下,人心不古。但是,閱讀歷史讓阿貓發現,今古相較,應該說“世風日上,人心不古”才對。古人作奸犯科的技巧確實沒今人完備,但是粗糙幼稚的手法更加赤裸地展現出邪惡的人性。現代人殺人放火之前需要三思,因為被法律制裁的機會很大,古代人需要考慮的卻不是法律制裁,而是自己的權錢籌碼,只要買通或甚至加入最大的暴力集團--官府、軍隊,不但風險消失,還可以隨心所欲。這本書提及的大小官員,除了少數人之外(例如琦善),幾乎都是昏庸貪婪到了極點。
最近,看了一些近代中國史的資料,深感自己能出生在這個時代實在非常幸運,如果早生一兩百年,真是慘不可言哪~~遇上天災可以自認倒楣,遇上人禍卻是欲哭無淚;盜賊掠劫是亂世常態,但盜賊後頭蜂擁而來的官兵更像厲鬼!我們的祖先到底是怎麼活過來的呀?!
留言列表